比选公告 成都太平洋影城(金沙店)还音设备采购项目 1.比选条件 1.1本比选项目 成都太平洋影城(金沙店)还音设备采购项目 ,项目业主即比选人为 成都紫荆金沙太平洋影业有限公司 ,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,出资比例为 100% 。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,现邀请你司参加 成都太平洋影城(金沙店)还音设备采购项目 比选。 1.2 本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 委托比选 ,采用 公开比选 形式,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。 2.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.1本项目地址:成都市青羊区清江西路51号中大君悦广场四楼 2.2采购时段:比选人提出供货要求后 3个日历天以内 2.3比选范围:成都太平洋影城(金沙店)还音设备采购。 2.4标段划分: 1 个标段 2.5质量要求:满足比选人提供的参数并达到现行质量标准合格。 3.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.1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,具有还音设备安装经验,具有售后服务的技术支持和能力;信誉要求:未处于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,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;近三年(2014-今)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(类似业绩是指:影院还音设备供应)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 3.2 你单位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比选。 4.比选文件的获取 4.1请于请于 2017 年 08月 17日至 2017 年 08月21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9时至12时,下午13 时至 16 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在 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五号人南大厦B座7楼 持下列证件(均查原件收复印件)购买比选文件: (1)比选公告 (2)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; (3)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; (4)税务登记证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; (5)类似业绩合同。 4.2比选人 不提供 邮购比选文件服务。 5.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.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比选截止时间,下同)为 2017 年 09 月 08 日上午 10:30 ,地点为 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。 5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,比选人不予受理。 6.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(http://www.chinabidding.com.cn) 发布。 7.联系方式 比选人:成都紫荆金沙太平洋影业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: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:清江西路51号中大君悦广场四楼 地 址: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7楼 邮 编: 邮 编:610041 联系人:影城-田顺友;省电影公司-肖平 联 系 人:朱儒刚 电 话:18050863672 ; 18980840702 电 话:18602862603